学在淮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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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校际(国内)交流合作培养本科生项目简介


为拓展本科生培养空间,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我校鼓励学生赴其他高校交流学习,通过第二校园的学习经历接受多元校园文化的熏陶,开阔视野,提升发展能力。目前与我校交流合作高校及专业如下:

一、 交流高校与专业


交流高校

交流专业

苏州大学

历史学(师范)

应用心理学

广告学

英语(师范)

汉语言文学(师范)

汉语言文学

法学

统计学

思想政治教育

生物技术

食品质量与安全

天津外国语大学

日语

翻译
英语(师范)
英语




二、选拔标准

(一) 品行优秀,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 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超过3.0。

(三)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专业除外)。

(四) 参加江苏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理工科通过二级,文科通过一级。

三、交流学习有关事项

(一) 交流学习时间为一年(一般为第三学年),完成对方相应专业的本科三年级所有规定课程学习并取得学分。学习结束后,由对方学校统一出具成绩单。所取得的学分可替代我校培养方案中相应课程的学分。

(二) 对方学校负责办理交流生交流学习期间的各项学习、生活手续(在食宿安排、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件等方面享受与接收院校学生的相同待遇);相关费用按双方协议规定方式缴纳(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执行)。

(三) 交流生应遵守接收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加所在专业、班级的各项活动。

(四) 学生党员需办理临时党员组织关系,并在对方学校参加组织活动。交流生的组织发展、评优、各类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工作由我校负责。

(五) 交流生一经派出,不得擅自中断在对方学校的学习,若确有非主观原因导致的特殊情况,需经两校教务处批准。

(六) 未尽事宜以我校与两校分别签定的交流学习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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